注册德国商标
申请德国商标主管机关
德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德国专利商标局
(Deustsches Patent-und Markenamt)
德国商标保护的对象
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音响、立体等。
德国商标申请须知
依照德国商标法,商标权在德国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因此,商标若要在德国使用,申请注册尤为重要。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
1) 申请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的原件;公司申请的,须盖公司的公章并由经授权的人签字。
2) 指定的产品或服务。德国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申请商标注册时,一个申请可以包括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但申请人需按类别的多少缴纳申请费。
3) 注册商标图样,要求不大于26.2×17CM。文字商标中的字体如果不是通用的,如图形化设计的商标组合商标或指定颜色的商标,要提供4份图样。
4)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的,需要签署委托书,无需公证。在德国没有营业所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商标所有人,都必须指定一名德国的专利律师或律师为其代理人。
另外,根据对等原则,德国专利局还可能要求外国商标申请人提供在其原属国已经提出并取得商标注册的证明。如果中国申请人能证明,德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时无此要求,则就不用提供该证明。
●审查
德国专利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先确定申请日期,随后马上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载有申请号和申请日期的受理通知书。
专利局对申请书件的形式审查非常严格。不符合要求的,会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专利局对商标申请的实质性审查,仅审查商标本身是否属于商标法所规定的“禁用标记”(即:商标本身是否有“注册性”)。对于有注册性的商标申请,专利局即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若认为商标无注册性,专利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局认为申请人意见不能成立的,向申请人发送驳回通知书。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的一个月内向联邦专利法院起诉。申请人对该法院的裁定仍不服的,还可以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专用期限
商标注册 保护期十年,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期限为十年。
●公告和异议
德国商标法采取先注册后公告的程序。专利局核准商标注册后,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注册人或在先申请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专利局裁定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正式获准注册。
德国商标服务细则
●查询商标名称;
●注册费用:RMB16500
●注册时间: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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